1. **住房收储模式的发展背景**:住房收储最早在2014年前后出现,目的是为了满足保障房需求和加快房地产库存去化。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,将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,旨在应对房地产市场的下行压力和保障房建设的紧迫性。
2. **收储目的的转变**:随着棚户区改造的逐渐完成,2022年以后,住房收储的目的从提供安置房转变为满足保障性租赁需求。2023年,一些城市如郑州和杭州开始推进二手房收购,鼓励居民“卖旧买新、以旧换新”,以促进新房市场的需求。
3. **资金来源与收储难度**:城市投资公司参与住房收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来源。使用自有资金会占用大量可用资金,并且回款周期长;依赖财政拨款则会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。理想的方案是从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获得长期租赁住房贷款。
4. **租售价格对本息覆盖的影响**:通过获得低成本长期资金,城投公司的还本压力较小,但付息压力仍取决于收储房屋的租赁或销售价值。2023年以来,住宅租金收益率有所提升,对本息覆盖有一定的支撑作用。
5. **承接主体的选择**:在选择住房收储的承接主体时,地方政府倾向于选择已有相关经验的主体,如地方性房企或专营保障房与安置房的主体。江苏和浙江省在此类业务中表现突出,涉及保障性住房的主体数量和存量余额均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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